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教务处负责对2018年度教学突出业绩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奖励依据为《合肥工业大学突出业绩奖励实施暂行办法》(见附件2)。
2.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汇总审核。申报汇总表须经填表人(单位联系人)、单位领导审核签字。
3.各单位须在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见附件1)送交相关部门审核。
教务处
2018年12月14日
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业绩奖励的相关教育类CSSCI来源期刊.docx
发布者:计算机信息发布时间:2018-12-20浏览次数:874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教务处负责对2018年度教学突出业绩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奖励依据为《合肥工业大学突出业绩奖励实施暂行办法》(见附件2)。
2.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汇总审核。申报汇总表须经填表人(单位联系人)、单位领导审核签字。
3.各单位须在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见附件1)送交相关部门审核。
教务处
2018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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